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相互推诿扯皮,永兴煤矿(18年关闭)失业职工安置补偿款2年了还未处理到位 尊敬的领导: 我们是石门县永兴矿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永兴煤矿”)下岗职工,大部分都一直工作了近30年。现煤矿因政策大环境被关闭,省市县总共相继补偿煤矿近3000万,但我们为永兴煤矿工作了一辈子,都感染了很严重的职业病(如:矽肺病、风湿病等)。一直以来,煤矿没有为我们购买任何社保,有病无处医。现煤矿关闭,我们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。请各级领导为我们这些最底层的矿工做主,现将情况汇报如下: 一、永兴煤矿情况介绍 永兴煤矿始建于1980年,位于新铺镇艾家山村四组,1998年10月该煤矿由石门县信用联社买断经营,变更为其下属公司。2003年该矿又进行了产权重组,成了民营股份企业,随后又通过技改扩能,2017年生产能力12万吨,由本村村民陈德华经营。2018年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全县煤矿关闭退出的决定。 二、永兴煤矿关闭,近3000万补偿款去哪儿?发放到职工补偿金还不到60万。 2018年9月,石门县委、县政府作出了4家煤矿企业整体退出的决定,其中石门县永兴矿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永兴煤矿”)就在内。据常德日报报道:石门县委县政府制订了退出方案,按照“一矿一专班、一矿一名县级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”的要求,实行五包,即:包退出、包关闭、包补偿、包安全、包稳定。同时,石门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作为退出奖补,并按照时间节点支付补偿资金,确保关闭工作有序推进。积极协调解决周边农民的生活用水、用电等具体问题,维护关闭企业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。为此省市县财政给予永兴煤矿赔偿近3000万。 三、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中提到的经济补偿条款成“空文”,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不为失业职工解决问题,反而为煤矿站台,让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。 每年我们都与永兴煤矿签订《劳动合同书》,且协议中第三十二条: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、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,劳动合同终止,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。 协议第三十四条:经济赔偿金标准: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作的标准向乙方支付。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,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。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https://law.lawtime.cn/lifadongtai/35175.html 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其中包括: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;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。 2018年9月,永兴煤矿关闭后,由新铺镇镇政府牵头,协调永兴煤矿与失业民工安置问题。在煤矿井下作业,每天都冒着生命危险,20多个春秋,永兴煤矿都没有给我们职工购买社保及失业保险。省市县财政给予永兴煤矿赔偿近3000万,可是,镇政府却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,威逼利诱失业员工,只要员工在赔偿协议上签字,便可以得到6000元赔偿金,如果不签字,则一分钱都没有。 四、煤矿一致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,有病无钱医治,生活苦不堪言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: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其中包括: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。 在煤矿井下作业近30年,职工们都感染了很严重的职业病(如:矽肺病、风湿病等),有病没钱医治。可悲的是,一直以来,煤矿都没有给我们购买社保,企业关闭后老板一走了之,而我们却背一身疾病,今后谁来管我们呢? 五、相关情况 (一)请求查清近3000万财政赔偿金拨付及分配情况; (二)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。新铺镇党委书记覃波与原安监站站长龙传国互相推诿,我们去镇政府两年无数次请求,龙传国都一笑了之,我们失望至极。难道我们失业职工讨要合法的权利保障就这么难吗?另外,永兴煤矿所在地艾家山村主要领导是煤矿的股东,我们弱势群体谁来管我们? (三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,以及永兴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相关条款,严格按照“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”规定,对失业职工进行赔偿。 (四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,要求煤矿为我们失业职工足额补齐15年社保,为失业职工提供职业病医治和基本生活提供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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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0-09-09 11:08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09 11:13
您好! 2020年9月3日,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中,有网友反映石门永兴煤矿关停退出后职工安置补偿未落实等问题。收到该情况反映后,我局与石门县人社局衔接后,石门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,迅速安排专人,就网友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,并积极与相关下岗职工进行了沟通交流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一、基本情况 石门永兴煤矿位于新铺镇艾家山村4组,最早成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,属乡办企业。1997年,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,该煤矿实行改制,由原石门县信用联社买断经营。2002年至2008年期间,该煤矿历经几次产权改制重组之后,于2008年10月注册成立石门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,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德华。2018年10月31日,根据《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石门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煤矿的决定》(石政函〔2018〕63号)要求,石门县人民政府对永兴矿业实施了永久性关闭。 二、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1、关于“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中提到的经济补偿条款成空文,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不为失业职工解决问题,反而为煤矿站台,让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”的问题 2019年以来,县人社局多次与石门永兴煤矿相关负责人,就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,同时,劳动争议仲裁院对尹纪银、夏万珍、马业清三人的劳动关系、经济补偿等相关诉求依法进行了裁决。 但现在由于极少数下岗职工对劳动关系、补偿标准存有异议,至今未与煤矿达成一致意见。因此,目前这部分下岗职工未得到经济补偿金。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,来维护自身权益。 2、关于“煤矿一致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,有病无钱医治,生活苦不堪言”的问题 石门永兴煤矿在经营期间为部分职工购买了社保,其他职工要求落实社保的问题,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,来维护自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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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#
发布于:2020-09-03 17:55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03 22:21
这位网友:
你好,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,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!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0年9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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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楼#
发布于:2020-09-03 1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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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楼#
发布于:2020-09-03 17:55
这位网友:
你好,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,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!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0年9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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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楼#
发布于:2020-09-04 09:49
新铺到哪里,到山里面,澧县石门的交界处,山高皇帝远,以前那边好多煤矿啊,估计套路都差不多,挖出萝卜带出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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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楼#
发布于:2020-09-04 20:25
(一)请求查清近3000万财政赔偿金拨付及分配情况;
(二)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。新铺镇党委书记覃波与原安监站站长龙传国互相推诿,我们去镇政府两年无数次请求,龙传国都一笑了之,我们失望至极。难道我们失业职工讨要合法的权利保障就这么难吗?另外,永兴煤矿所在地艾家山村主要领导是煤矿的股东,我们弱势群体谁来管我们? (三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,以及永兴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相关条款,严格按照“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”规定,对失业职工进行赔偿。 (四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,要求煤矿为我们失业职工足额补齐15年社保,为失业职工提供职业病医治和基本生活提供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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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楼#
发布于:2020-09-04 20:28
2018年9月,永兴煤矿关闭后,由新铺镇镇政府牵头,协调永兴煤矿与失业民工安置问题。在煤矿井下作业,每天都冒着生命危险,20多个春秋,永兴煤矿都没有给我们职工购买社保及失业保险。省市县财政给予永兴煤矿赔偿近3000万,可是,镇政府却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,威逼利诱失业员工,只要员工在赔偿协议上签字,便可以得到6000元赔偿金,如果不签字,则一分钱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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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楼#
发布于:2020-09-04 20:35
石门县县长热线:这位网友:(一)请求查清近3000万财政赔偿金拨付及分配情况; (二)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。新铺镇党委书记覃波与原安监站站长龙传国互相推诿,我们去镇政府两年无数次请求,龙传国都一笑了之,我们失望至极。难道我们失业职工讨要合法的权利保障就这么难吗?另外,永兴煤矿所在地艾家山村主要领导是煤矿的股东,我们弱势群体谁来管我们? (三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,以及永兴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相关条款,严格按照“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”规定,对失业职工进行赔偿。 (四)请求按照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有关规定,要求煤矿为我们失业职工足额补齐15年社保,为失业职工提供职业病医治和基本生活提供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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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楼#
发布于:2020-09-09 11:08
您好! 2020年9月3日,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中,有网友反映石门永兴煤矿关停退出后职工安置补偿未落实等问题。收到该情况反映后,我局与石门县人社局衔接后,石门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,迅速安排专人,就网友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,并积极与相关下岗职工进行了沟通交流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一、基本情况 石门永兴煤矿位于新铺镇艾家山村4组,最早成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,属乡办企业。1997年,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,该煤矿实行改制,由原石门县信用联社买断经营。2002年至2008年期间,该煤矿历经几次产权改制重组之后,于2008年10月注册成立石门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,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德华。2018年10月31日,根据《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石门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煤矿的决定》(石政函〔2018〕63号)要求,石门县人民政府对永兴矿业实施了永久性关闭。 二、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1、关于“煤矿与职工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中提到的经济补偿条款成空文,石门县劳动局、新铺镇政府不为失业职工解决问题,反而为煤矿站台,让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赔偿”的问题 2019年以来,县人社局多次与石门永兴煤矿相关负责人,就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,同时,劳动争议仲裁院对尹纪银、夏万珍、马业清三人的劳动关系、经济补偿等相关诉求依法进行了裁决。 但现在由于极少数下岗职工对劳动关系、补偿标准存有异议,至今未与煤矿达成一致意见。因此,目前这部分下岗职工未得到经济补偿金。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,来维护自身权益。 2、关于“煤矿一致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,有病无钱医治,生活苦不堪言”的问题 石门永兴煤矿在经营期间为部分职工购买了社保,其他职工要求落实社保的问题,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,来维护自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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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楼#
发布于:2020-10-13 23:14
人社局的回复中要失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利,没有政府领导的支持走司法途径根本走不通。
尹纪银,夏万珍,马业清三人的劳动关系,经济补偿等相关诉求依法进行了裁决。领导们,可知道他们三人的社会背景?全矿职工几百人真正能依法裁决有几人?回复中说有极少数人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补偿要求,建议通过法律途经解决。难道这是失业职工不想走的途经吗?从艾家山主要领导是煤矿股东, 新铺镇政府分管领导,龙朝国主任和企业老板早就称兄道弟了。在这风水宝地修练几十年现以成仙了。企业老板有钱也少不了他的一份子,为企业老板站台成了理所当然的事,那里还管失业职工疾苦。新来的覃书记讲,煤矿的失业职工补偿问题就找郑镇长和龙主任,特别是龙主任,企业运营分管是他,去年负责煤矿关闭的补偿外理是他,今年继续由他和郑镇长负责处理失业职工补偿等问题。到县政府与煤矿企业有关连的单位领导都找了,他们说走法律途径不好办了。只有领导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 现有地面女职工,她们一直是地面的装卸工,现有失业职工二十几人,近30年的工龄,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没有日夜拼命的工作,她们用铁铲一铲一铲的上车,每天要铲几百吨煤上车,她们在地面没有日夜,沒有挡风,挡雨,挡雪的栅,就这样为了完成任务风雨无阻。可很的是到乡政府,县政府去问她们怎么补偿?镇政府说,你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书,不属补偿条件,到县劳动局,人事局和信访局去问,他们说到镇政府去处理。女职工比男职工更辛苦,每月平均工资不到一千元,有工表为准,又有那个政府为她们说句公道话?关于永兴煤矿失业职工补偿的内幕很复杂,企业老板与政府官员关系不可想象了,可息是苦了永兴煤矿的失业职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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